最近网上有许多关于美国最高法院从宪法中移除终止妊娠权的讨论。也许是因为出生成长在独生子女政策的时代,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觉得人流堕胎是值得争议的一件事情。甚至记得小时候,哈尔滨公交车上面车载电视的广告很多都是关于无痛人流的 --- 因此留下的印象便是:人流不过是一种正常的手术,和分娩并列在产科下面;它和其他科室那些切除手术本质也没啥区别,不过是利用科学的手段移除体内“undesirable"的部分而已。
想想有些滑稽,西方世界批评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不尊重自由选择生育的权利,可这个政策又使得女性的终止妊娠权变得天经地义。当然也有些无奈,鱼和熊掌难以兼得,在许多体制下面,自由生育的权利和自由终止妊娠的权利不能两全 --- 多么矛盾的一件事情呀:如果你赋予了别人A的自由,却又限制其not A的选择,这在本质上不就是颠覆了自由的定义嘛。
我很少对政治政策评头论足 --- 遇到诸如此类的新闻,我自然是有情感方面正面或负面的触动,可是与其说从道义上支持或反对某个政策,我往往看到的只是个人价值和社会利益的冲突 (与此同时,个人价值在很多方面依附于社会利益)。当然,以这个新闻为例,关于要更注重孕妇还是胎儿的个体权利,移除终止妊娠权是否真的能带来实际的社会利益等等,这些本身就是值得争议的话题。可是跳出这个背景来看,有一点是通用的,个人在享受一个社会群体带来的福利时,就是要付出一些牺牲和代价的,说得高大上一些,可能就是所谓的契约关系吧。从大刀阔斧的政治改革到翻来覆去的政策修订,只要不是完全用来满足独裁者的私欲,无非就是在各种真假难辨的假设下,寻找一个local optimum而已。而每个个体对于政策的争辩,也往往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罢了。
这样的想法还蛮悲观的,因为它好像贬低或是降低了所有改革和改变的宏观意义。有时就是要大胆地去相信那些真假难辨的假设,去发声和争取,才能换来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吧。可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听起来也有些虚空,也许真正的价值在于个体发声和争取的过程。倘若连发声和争取的权利都没有呢,那能去有意识地相信一些真假难辨的假设,并有情感的共鸣,也好歹算是真真正正地活过吧。这要求,也是真够低的了。